2013年在東京開會,認識了現在於柏克萊大學擔任博士後研究員的林佩瑩,她專長中日佛教的交流史。從我研究的古代史到唐代的佛教,其中的文化交流是如何呢?便興起了可以組個小組參加AAS的念頭。後來過了一年,我提出組一個Panel的想法,本想參加在西雅圖的AAS年會,但臨時找不到討論人,便申請了2016京都的AAS-in-Asia。佩瑩找了幾個朋友,讓整個panel的主題性更加完整且豐富。
AAS-in-Asia每年都會於不同的城市開會,城市的魅力會成為申請者的動力之一,可以開會又到當地,一舉數得。京都年會的申請件數大增,錄取也較難,很高興有機會在京都和學界分享研究的相關主題。
我們的Panel主題:
Statecraft and Cultural Diversity in Premodern
Chair:
LIN, Pei-ying, UC Berkeley
Participants:
HODOUS,
HU, Chuan-an,
LANE, George,
NAKATA, Mie,
Funada Yoshiyuki,
古代四川、唐代的粟特人、元代杭州的波斯人社群和法律中的族群觀念,彼此之間找得到甚麼關聯的地方呢?
「文化交流」
不同層次、不同面向的文化交流,以往中國歷史對於「文化交流」的想法就是「漢化」,不管是「漢」或是「化」的概念我都非常的反對。秦帝國、西漢帝國、東漢帝國存在一個漢人的族群嗎?具體的內容是甚麼?是語言、文字、宗教、服飾還是文化?大部分的研究者都說不清楚,因為不管是用哪一種定義,都會發現疏漏和例外之處。
「化」(-lization)的概念都是人類學家在上個世紀20年代發展出的理論,現在對於文化交流的想法已經翻了好幾次,但研究中國的歷史學家還緊抓著這個觀念不放,或許跟民族主義比較有關。
「化」(-lization)的概念強調中心的文化對於邊緣族群的單方向影響,邊緣的人面對「漢」文化只有消極的接受,他們沒有意見、主體性(agency)和認同,儘管有所抵抗,最後也都消失不見。但如果細緻的理解歷史,用不同的視角、理論和方法,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殖民主義
我提出的論文〈古代四川的殖民主義和地方認同〉(Colonialism and Local identity in Ancient Sichuan),透過殖民主義分析四川與秦、西漢帝國的互動。殖民主義不僅是當代的現象,在希臘、羅馬帝國中也充斥著殖民地(是否有殖民主義則尚有爭論),殖民主義是個可以分析現代與古代帝國的概念。因為三星堆的發現,考古學家了解到以往東亞大陸除了中國文明還有另外一個文明,他為什麼會消失呢?以往的學者都用「漢化」的概念,四川人接受秦、西漢帝國的殖民統治,但是在這樣的歷史過程中並不是個「消極的被殖民者」,也不是「被漢化」,而是積極的反抗、展現主動性和認同,甚至最後還發展出顛覆帝國的思想。
信仰佛教的理由
四川人被粗暴地用殖民主義統治,但他們沒有接受,也不「被漢化」,而是努力的在殖民情境展現自己的認同與掙扎。同樣有著認同掙扎的也包含唐代的粟特人。關西大學的中田美繪老師發表了〈唐代粟特人佛教徒昄依佛教的原因〉(Sogdians’ Conversion Buddhist to Buddhism in Tang China),仔細爬梳粟特人昄依佛教的歷史,以往對於這段歷史,強調佛教文化的優越性。因為佛教佔據主流,粟特人被吸引好像是歷史的必然,是不可避免的被「化」了。但其實歷史的過程更細緻、複雜,且粟特人在其中具有策略和主動性(agency)。昄依佛教可以讓粟特人在經濟上的情況較好過,而且在社會地位上也會比較優越。粟特人所在的廟宇多在長安,其中的原因和經濟狀況的提升比較有關係。而且粟特人在皇室中相當活躍,在唐代前期主要跟皇后和公主密切來往,唐代後期則跟宦官互動頻繁。由於女性和宦官信奉佛教的原因有一部分在於儒家文化對於這兩者獲取政治權力的敵視,所以佛教可以讓他們獲得政治上的合法性,而從異邦來的粟特人信奉佛教,並且接近皇室中的女性和宦官,也是為了在政治上獲得好處。
當杭州遇上波斯人
信仰佛教不僅只是單純宗教上的原因而已,還在於政治與經濟上的考量,粟特人不是被「佛教化」,他們是因為個人的利益和選擇佛教,才能提升自己的社經地位,而這個過程多少顯示了文化交流過程的複雜性,不能用簡單的理論思考,同樣的歷史情境也出現在杭州的波斯人社群中。
精通蒙元史的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的George Lane教授,以往曾經出版過〈蒙古帝國的日常生活〉(Daily
Life in the Mongol Empire),也精通蒙元統治下的伊朗,這次在我們的panel中發表了〈杭州的波斯社群〉(The Persian
Community of Hangzhou)。公元1276年,南宋的首都杭州從皇帝的手上轉手到元帝國的大汗,南北中國人都被「蠻族」所統治。蒙古帝國橫跨歐、亞、非大陸,當時帝國的人群流動也相當的頻繁,元朝的大將伯顏統治了昔日的南宋舊都杭州。伯顏早年在波斯,也帶了一些波斯人到杭州,在杭州建立了波斯人的社群,雖然從現在的資料很難找到杭州波斯人的社群,但是清真寺和一些墓誌當中可以看到波斯人社群在杭州相當具有影響力,並且有錢,這批遠方而來的波斯人如何與當地社會互動,是相當有趣的議題,George Lane教授還沒有一定的看法,仍在探索其中的原因。
族群與法律
以往對於蒙元帝國的法律]認識是:按照族群的不同而施以不同的法律,將帝國之下的人分為四等,蒙古人最高、色目人居次,而漢人和南人地位最低,但這樣的「歧視政策」在元朝的法律中其實找不到。HODOUS, Florence的論文〈蒙元中國的族群與法律〉(Ethnicity and the law in Yuan China)則從史料中理解實際的案例,蒙元帝國雖然針對蒙古人和中亞的族群有不同的法律,但那只是尊重他們生活方式的政策,其中沒有其歧視的意涵。與其說蒙元帝國偏袒某一個族群,不如說他們的法律偏袒皇室的成員。
蒙元中國、唐帝國和古代中國雖然屬於不同的時段,但其中都有共通的議題,帝國之下的不同族群,相互之間的文化交流,有暴力的殖民統治,也有宗教昄依的策略,其中缺乏統一的形象,不同的族群相互對話、協調、溝通,其中有掙扎、有策略性的選擇,也展現不同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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