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這就是紐約


 〈這就是紐約〉(Here is New York)是懷特(E. B. White)的一篇文章,懷特被稱為是二十世紀美國最偉大的隨筆作家,奠定了《紐約客》雜誌的文風,這本雜誌被視為是美語散文作家的殿堂。

我喜歡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城市,以旅遊的方式而言,我步行走過曼哈頓各個不同的街區,有時候一走就是七、八十條街;我也喜歡搭船在東河或是哈德遜河上欣賞由高樓所組成的天際線。
 除此之外,我在畫像中看紐約、在電影中看紐約,也在文字當中讀紐約。令我好奇的是在看〈蝙蝠俠〉時,他將紐約的外號稱做高譚(Gotham),常常在不同的報章雜誌當中也看到別人將這個詞彙當成紐約的別名,一時興起,到權威的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上查了一下,Gotham的解釋主要有三個:

是一個村名,並且以其居民的愚蠢聞名,適用於紐約(The name of a village, proverbial for the folly of its inhabitants. Applied to New York)。

高譚人,一個呆子(A ‘man of Gotham,’ a simpleton)。

高譚學院:一所專門用來訓練呆子的機構(Gotham College. An imaginary institution for the training of simpletons)。
 我不知道多少紐約客查過Gotham的意思,除了馬總統這個國際認證的bumbler適合住在這裡之外,紐約怎麼會有這樣的外號呢?

旅居紐約的華裔作家張北海曾經在〈紐約的外號〉這篇雜文之中討論過高譚這個詞的來源,據說十二世紀有個英國國王橫徵暴斂,無端收取一堆苛捐雜稅。當他想在高譚建一個行宮和狩獵場時,高譚的居民嚇壞了,但他們的方式不是暴力抗爭,而是共同決議一起裝傻。

當國王的視察人員來探勘場地時,看到每個居民都像神經病,自言自語,沒命式的亂跑,或是跟動物講話,視察人員嚇壞了,更改計劃。高譚居民可以過著自己的生活,活在天高皇帝遠的世界中,故「高譚的智者」(the wise men of Gotham)也和高譚這村子一起在英文當中留下來。
 其實這個故事多少帶點真實性,可以適用於紐約,或許說可以適用於觀察者眼中的紐約。外來的人剛到紐約的時候,除了驚訝於高樓大廈、線條形的天空、忙碌的人們,應該也會驚訝於公園和地下鐵的流浪漢,他們的確是自言自語,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至於他們是不是「高譚的智者」我就不清楚了。

除此之外,法國的哲學家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在遊歷紐約時,也觀察到很多「高譚的智者」,他說:

   這裡獨自思考、獨自唱歌,及在街道上獨自吃食與說話的人數之多,令人無法想像。……在紐約,瘋子已經被釋放。而一旦他們被釋放到這座城市裡,我們就難以從出沒城中的龐克族、毒癮者、藥癮者、酒鬼或窮困潦倒者中辨認出他們。
布希亞討厭美國文化是出了名的,但他可能忘了從波特萊爾(Baudelaire)到班雅明(Walter Benjamin)的歐陸傳統,對於「都市漫遊者」(flâneur)的喜愛,我覺得這些漫遊者和「高譚的智者」有異曲同工之妙。

班雅明的漫遊者是一個孤獨走在街道上的人,但他並不寂寞,因為孤獨,他才能思考,在城市之中行走,漫遊、感受這個城市,他或許是個詩人,也可能是個流浪漢,有時他們兩者並不好區分,也可能是任何人,像在城市當中的芸芸眾生,或許就是你我。

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也觀察到了紐約的這項特質,在《紐約三部曲》(The New York Trilogy)之中,三個故事看似不相關,卻在意義的層面上與城市之中的自我與認同習習相關。透過推理小說的形式,奧斯特小說當中的偵探在紐約的不同角落之中跟監,他穿梭在各個街角,追隨著一個神秘男子,查詢他的身分、資料,到最後太熟悉被跟監的男子,以至於忘記自身的認同與身分。
雖然紐約是個充滿人的城市,但奧斯特筆下的紐約卻宛如空城,那種空的狀態應該是一種歸屬感,而這種感覺很難在紐約找尋得到。

秋天來來回回於蒙特婁與紐約之間,我記錄著自己的所見所聞、思考和心情。每一個人來到這個城市都有不同的目標,人們聚集在此地為了不同的目標,或許目標就是人留在此處的原因,畢竟每個來到此地的人都是異鄉客。

最後,回到懷特的〈這就是紐約〉,他當時就已經睿智的觀察到紐約很多重要的面向:

    人在紐約,卻與世隔絕,這個特點,很可能削弱了他們作為個人的存在。

    紐約的居民都是些外來客,離鄉背井,進入城市,尋求庇護,尋求施展,或尋求一些可大可小的目標。紐約的一個神秘特質就是有能力給你這樣的禮物。它可以摧毀一個人,也可以成全他,很大程度就看運氣,除非想碰碰運氣,否則,不來紐約最好。

    說起紐約,人們聽到的一句話經常是:「棒極了,可我討厭住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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