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漢堡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漢堡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飲食的文化交流:漢堡的文化史

三明治與漢堡

說起漢堡的歷史(巷口講古的老先生…..)得從羅馬帝國的崩潰開始….
 
啊! 其實也沒有那麼久,是從寫下史學巨著《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的歷史學家吉朋的日記中說起。1762年11月24日,吉朋寫羅馬帝國的衰落寫得太累時,前往倫敦的一家俱樂部,吃了一份由當時三明治伯爵(Earl of Sandwich)蒙塔古(John Montagu)所發明的「三明治」。
 
這大概是最早關於三明治的記載,或許三明治還有更早的起源,畢竟幾片麵包夾著餡料的作法應該不太難想到。
 
漢堡的起源為什麼談到三明治呢?主要是三明治的作法和漢堡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而且漢堡的起源比三明治來的晚。三明治約略於18世紀晚期在倫敦出版的食譜書當中就有介紹了,當時的餡料相當多元,不只牛肉,蟹肉、魚肉、蝦子和香腸等都可以包在其中。
而漢堡的得名很多人將之與德國的漢堡連在一起,根據Josh Ozersky的《漢堡的歷史》(The Hamburger: A History),飲食史家雖然無法找到漢堡人吃漢堡的證據,但是漢堡人對於漢堡的貢獻在於漢堡排。
 
漢堡的牛肉排(Hamburg Steak)聞名於十九世紀的歐洲,當時德國人除了很會做香腸,也將牛肉剁碎,做成牛肉餅,稱為漢堡排。然而,在冷藏技術發明之前,漢堡的牛肉排無法運至歐洲各地,其他地方的人也將牛肉剁碎的做法稱為漢堡排。
 
當德國移民前往新大陸,漢堡排也進入了美國。漢堡排的作法本來其實是一種節省食材的方式,碎牛肉原本只能做成香腸、熬湯或是丟棄,但是漢堡排混和了洋蔥,並且擠壓之後,肉汁與洋蔥的香味混和,放在鐵板上煎,成為既便宜又美味的食物。
漢堡排飄洋過海到了美國,成為部分德國移民的食物,也漸漸的傳出德國移民社群之外。

漢堡在美國
 
將碎牛肉餅包在麵包之中的吃法,究竟在美國何地開始則有不同的說法,威斯康辛的「Hamburger Charlie」據說在1885年賣出第一個麵包夾牛肉丸的漢堡,而康乃狄克、俄亥俄州、德州……都有人宣稱在同一時期製造出了「第一個漢堡」。
 
然而,包牛肉丸算是漢堡嗎?嗯,那包豬肉的算是漢堡嗎?中東的沙威瑪算是漢堡的前身嗎?台灣的刈包也挺像漢堡的。
 
我認為爭吵誰是「第一」、「元祖」的飲食史沒有甚麼意義。但是,美國人不這麼認為,甚至連政治人物都跳出來參與漢堡之父的爭奪戰,奧克拉荷馬(Oklahoma)州的州長在1995年還出來宣布Tulsa是第一個「真正的漢堡誕生地」,認為1891年Oscar Weber Bilby在Tulsa賣出了第一個漢堡。
好吧!美國人真的很無聊,誰賣出第一個漢堡很重要嗎?重要的是從漢堡的主權爭奪戰可以看出漢堡在美國食物之中的重要性。漢堡如何流行起來的呢?如果沒有一個廣大的消費基礎,不可能成為常民的美食。
 
十九世紀晚期,美國進入大量的工業化之後,工人們不可能回家吃中餐,有時甚至晚餐也在外面吃。他們沒有安藤百福的泡麵、也沒有飯糰、便當,但是又必須補充大量的體力,應付勞動階級的工作,快速填飽肚子。
 
此時美國不少地方都出現行動餐車,在工廠外或是公園旁,提供上班的人可以迅速、便宜地解決一餐。
 
漢堡和熱狗在這個時候成為大眾的選擇,差別在於漢堡必須使用新鮮的碎牛肉,當時稱為漢堡三明治(hamburger steak sandwich),漢堡和三明治還不分家。
起初三明治在英國時是放在餐盤上(想像一下英式下午茶的三明治,仕女們吃的三明治都是小小的、可以用刀叉放進嘴裡),漢堡則是以手拿來吃,主要是由於行動餐車不提供刀叉(後來才有塑膠回收刀叉地發明),而漢堡用手拿來吃的方式,也影響三明治的吃法,不再使用刀叉和餐盤。
 
促使漢堡成為庶民的食物還在於技術上的革新,就是電動絞肉機和冷藏技術的進步,大型電動絞肉機在十九世紀末期的問世,也使得漢堡排的製作變得容易。本來是單一餐車的販賣,帶點家庭手工業的漢堡,在美國大規模的工業化之後也採用不同的方式生產。
 
飲食的方式經常反映著社會生活的型態,福特汽車所引起的生產革命: 簡單、固定、快速、單一的生產線製造,也運用在漢堡的生產上,如何使一頓飯的準備時間快速、製作方式簡單、食用習慣單一,就成了漢堡在二十世紀初的型態。
 
隨著大量的美國人擁有汽車,外帶的需求也就跟著成長,白城堡(White Castle)成為第一家漢堡連鎖店,在美國開起多家的分店。差不多同時間的溫比漢堡(Wimpy burger)則以大漢堡在市場上闖出名號。
而漢堡和薯條本來並不是一套的,是由於第二次大戰期間,美國實施糧食管制,其中又以肉類的管制最嚴重。當時的漢堡業者尋求其他的熱量替代品,推了幾個替代方案,肉變少,就加個蛋(有點類似現在的滿福堡),大小和原來的漢堡差不多,熱量的補給也充足。如果還是吃不飽,再配個炸薯條,迅速補充熱量。
 
炸薯條的問世也跟技術的革新相互搭配,高溫高熱的油鍋其實是很危險的工作環境,在還沒出現定溫定時的油鍋控制系統之前,大部分賣漢堡的店家都不敢貿然在店內炸薯條,以免產生意外。
麥當勞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麥當勞其實是在1940年代發展起來,接著於二次戰後大規模的擴張。在1940年開幕的麥當勞,不是麥當勞叔叔開的,而是由Maurice和Richard兩兄弟在加州聖貝納迪諾開的。
 
一開始的麥當勞沒有金色的拱門,也沒有麥當勞叔叔。麥當勞兄弟對於漢堡或是速食最大的貢獻在於速度,他們採用生產線的模式,使得一餐的準備時間在三十秒之內就可以完成。
 
而且麥當勞改變用餐的模式,要求客人排隊、自己取餐、吃完飯之後再自己收拾,翻轉了以往餐廳服務生一定要到桌前點菜和等餐的觀念。對於服務人員而言,只要重複一些機械性的動作就可以供餐,所以也沒有以往餐廳服務生的態度與專業,自然也就沒有小費的問題;對於管理者而言,員工宛如是一台機器,替換性很高,自然也就可以降低工資。
 
麥當勞兄弟在加州的創始店,1950年代在美國爆紅,隨時都人山人海,漢堡王的經營者也是參觀了他們的餐廳之後才開始自己的事業。然而,麥當勞的本店經營得很好,拓展的並不是很順利。1954年,本來販賣攪拌器(攪拌奶昔的機器)的雷‧克拉克(Ray Kroc)拜訪了麥當勞兄弟的餐廳,大為驚豔,覺得前途大有可為,嘗試與麥當勞兄弟合作。
然而,在合夥的過程,兩方的意見相左,雷乾脆買下了麥當勞兄弟的股份,麥當勞兄弟只經營原來在加州的創始店(最後還燒掉)。獲得了麥當勞的經營權,雷開始推廣麥當勞的經營模式,成為後來風行全世界的麥當勞。
 
食物史家Elisabeth Rozin在The Primal Cheeseburger: A Generous Helping of Food History Served on a Bun 這本書中以精準的筆法說出漢堡的箇中三味:「漢堡的意義在於某種渴望牛肉的共同需求,配上香氣、調味、柔軟和多汁,以廉價且容易取得的方式,在一塊不起眼的肉餅之中蘊藏著肉質、牛肉以及鮮美多汁的油汁。」或許漢堡唯一不適合的是那些素食的追求者。
動物維權人士或許會提到大規模飼養牛隻所造成的非人道飼養,並且導致氣候暖化,造成珍貴水資源的浪費。但是,從漢堡的歷史來看,碎牛肉本來是中下階層所食用的肉類來源,不浪費肉類,將他們處理之後成為鮮美多汁的食物,並不是壞事。而且,以往的牛隻大部分在當地飼養,不長途運送,不會花費更多的運輸成本在肉類的配送與冷藏上。但是,等到大規模的連鎖店形成之後,一切似乎就不同了。
 
漢堡就像是美國所宣揚的很多價值一般,他不貴、不特別、不稀奇,平等、廉價、快速、缺乏品味,迅速滿足對於肉食的需求,而且每個人都消費得起,這些理由似乎都可以用來批評漢堡,但同時也可以說是漢堡的優點。
除此之外,很多學者也紛紛撰寫麥當勞現象的形成,麥當勞不只是飲食方式的改變,同時也是社會和文化的現象。由麥當勞所引起的全球化現象,讓很多地方的飲食文化都感到威脅,認為麥當勞的引進會造成當地飲食文化的衰微,也象徵美式文化的入侵。
 
一個漢堡,不就是麵包夾肉,卻造成了這麼多附加的問題。當明天早上起來,走到家裡附近的早餐店買漢堡和三明治時,不妨想想,美而美是不是也算是全球化影響下的地方實踐呢!

 

2015年2月8日 星期日

「全球化」與「在地化」的飲食對話:讀《飲食全球化:跟著麥當勞,深入東亞街頭》

美食大國的淪陷?

以前在巴黎時,每個禮拜幾乎都會到不同街角的小酒館用餐,偶爾特別的日子就會奢侈一下到有星星的餐廳光顧。畢竟,已經住在這個美食之都,怎麼可以入寶山卻空手而回呢!

然而,令我驚訝之處在於,不管是街角的小酒館,或是有星星的餐廳,裡面當然有不少操著法語的當地人,也不乏講著日語和英語的外國人士。但是,象徵美式文化的麥當勞之中卻幾乎都是法國人。

從數據來看,法國人最愛的用餐地點應該就是麥當勞,將近一千兩百家的分店,每天用餐的人數一百多萬人,營業額的成長也是歐洲最快的,美食大國法國怎麼會容許麥當勞這種美式速食的代表長驅直入。
就算政府官員與知識分子們都批評麥當勞所帶來的美食文化與象徵,但是數字會說話,法國人的確很愛麥當勞,為什麼呢?

或許我們以為法國人都很懂得品味美食,創造出飲食的藝術與美感,也創造出無數的大廚,我們或許也會想像他們每天都是「慢食運動」的實踐者,但是多數的法國人缺乏這樣的閒情雅致。他們大部分的人生活也為錢而忙碌,根本無暇花費太多精力在用餐這件事之上。

麥當勞在法國也有不同的經營策略,法國麥當勞的執行長不把自己定位為速食,從一開始,就將麥當勞作為法國家庭的用餐場所,不只是體驗快速,而是帶給家庭歡樂的地方。的確,法式料理的餐廳適合熱戀中的情侶、體驗浪漫的一餐,但並不適合全家人用餐。
法國的咖啡店適合哲學家或是學生,適合輕聲地聊天、安靜地讀書,但是如果普通的年輕人只想打屁,輕鬆的在下課之後買個點心吃的時候呢?一般的年輕人不會走到Ladurée買馬卡龍,而是到麥當勞買個漢堡或是蘋果派,在麥當勞輕鬆明亮的環境之中坐一下。

2005年,法國各大城市都發生大規模的暴動,數千輛車子被燒毀,商店與餐廳也遭到破壞,然而幾乎所有的麥當勞都平安度過,因為他們是孩子們與青少年平常聚集的場所,也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給失業的年輕人,麥當勞法國的執行長指出:「我們幫助吸納那些可能根本找不到工作的年輕人,教他們早上起床、記得洗手,微笑面對顧客。」很多貧困的社區,麥當勞是他們工作的重要選擇。

提供大量就業機會的麥當勞其實幫助法國政府很大的忙,尤其在失業率高漲的當下,聘用大量的法國勞工,而且麥當勞的原料,超過四分之三都從法國而來,已經很難說他是本土或是外資企業。
東亞的金色拱門

橫掃法國的麥當勞,如何與東亞社會接觸呢?飲食習慣與文化都與麥當勞不同的東亞國家,遇到這個美式文化的象徵會如何反應呢?

或許我們得先了解麥當勞以及其所代表的象徵與文化,麥當勞不只是一間速食餐廳,他所代表的還是一種生產模式、社會型態和文化象徵,有些人相信,由美國所輸出的麥當勞代表著一種「美帝」對於各國文化的入侵與改變。

而飲食這種每個文化都大相逕庭的行為,則是族群之間區別你我很重要的工具,我們常說「XX人吃甚麼,而我們不吃。」多少有著分別他者和我者之間的不同,當麥當勞進入世界各地,也代表著我們感染美國的文化風俗,或是對於飲食傳統的拋棄。
當全世界由電子通訊、媒體和網路所聯繫,大家逐漸過著相同的生活方式,快節奏的音樂(MTV)、微軟或是麥金塔的電腦系統(Microsoft or Macintoch)和麥當勞(McDonald’s)所代表的3M文化似乎主宰著大家的生活。每個地方的文化、生活經驗都相同,每個地方的品味因為全球性的飲食或是商品而被改變。

但真的是如此嗎?是我們被麥當勞所改變,還是麥當勞進入不同社會之後,針對不同社會的需求,進而改變自身的企業文化呢?詹姆士‧華森所編輯的《飲食全球化:跟著麥當勞,深入東亞街頭》(Golden Arches East: McDonald’s in East Asia)即是從飲食分析「全球化」與「在地化」之間微妙的辯證。

麥當勞的確是個好的切入點,管理學大師可能會分析麥當勞的經營策略,金融分析師則會分析麥當勞的營收狀況和財務報表,這些數據都很重要,但是缺乏「人」的味道在裡面。
甚麼是「人」的味道?就是顧客走進店裡前所預期的感覺、店員與顧客接觸的方式、坐下來感受周邊空間的感覺、離開之後所留下的回憶。這些感覺與體驗很難化約成數據,卻是生活當中的重要感受。

華森所編輯的這本書,透過北京、香港、台北、首爾和東京等東亞五個城市對於麥當勞的不同反應與接受,分析顧客的消費行為,以了解麥當勞在地化的過程。

第一次讀詹姆士‧華森的文章是在丁荷生(Kenneth Dean)老師Chinese Popular Culture的課上,華森作為社會文化人類學家,主要的研究範圍是中國的民間宗教,最早的田野在香港的新界,以天后媽祖的信仰為主題。
在華森1980年代末期重回香港的時候,受訪對象帶著華森到他意想不到的地方用餐,以往都是到茶樓或是吃廣東料理,這次對方卻說:「我們換個新地方吧!孩子們想吃別的。」吃得卻是麥當勞。

「孩子們想吃」應該是麥當勞在地化很重要的關鍵之一,吸引兒童或是年輕人,是麥當勞在東亞社會成功的關鍵。亞洲社會對於兒童的重視,使他們會在兒童希望的地方慶生,與美國在家庭幫小孩慶生的模式不同,不少家長選擇在麥當勞幫兒童慶生,而麥當勞也創新地順應在地的作法。
但是,麥當勞也不一定只是順應當地社會,不只「在地化」,他們也透過宣傳改變當地民眾的飲食習慣。本來東亞的民眾(除了日本以外)並不習慣排隊,也不習慣吃完飯自己清理桌子,排隊本來就不是理所當然的「自然」反應(特別是在中國),而麥當勞很會教育消費者遵守紀律,改變消費者的飲食習慣。

衛生的廁所與明亮的用餐環境,也是麥當勞帶給東亞飲食文化的重要改變,年輕的一代和中產階級已經熟悉這樣的用餐環境,除非其他的餐廳也符合這樣的衛生條件,不然很難受到新一代的青睞。

比較東亞麥當勞與美國的差異時,有一點經常受到大家的關注:美國麥當勞的消費者大部分都是開車,使用得來速車道,但在東亞的麥當勞,則成為另類打發時間的地方。
經過統計,東亞顧客的用餐時間比起美國的長很多,很多顧客利用麥當勞的明亮環境,在這裡聊天、聚會,有的學生甚至在這裡讀書,這是一般餐廳無法提供的空間,也是麥當勞在東亞成功的原因之一。

或許對於年輕的一代而言,麥當勞是他們成長過程中的一部分,已經很難區分外來與本土的差別。但是,麥當勞的飲食造成全球飲食文化的同質化嗎?麥當勞進入東亞市場會造成「傳統飲食」式微嗎?

事情也非如此簡單,當美式速食進入之後,本土食物面對危機,也開始強調自身的特性,但是加入了速食的成分以應付現代化的社會。從吳燕和的研究中可以發現,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早期,台灣本土的食品業也加入速食的營業模式,在明亮的餐廳之中,販賣炒飯、蒸餃、春捲、虱目魚等台式小吃。

麥當勞進入東亞社會,在不同的社會產生不同的反應和影響,兩者相互影響,「全球化」和「在地化」兩者之間不是事物的兩極,反而產生了一種「混和」的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響。
如果只為了簡單、快速的結束一餐,會隨便找個吃飯的地方解決,不管是麥當勞或是便當,都是速食的一種。「麥當勞是吃東西的地方,但不是餐廳。」但是,如果我要與太太渡過一個美好的夜晚,「沒有酒,沒有人與食物間的心靈體驗,沒有這些飲食的對話」,怎麼能算餐廳呢!法國美食大師賈克‧皮塞(Jacques Puisais)如此說著。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漢堡及紐約漢堡點評: Burger Joint和Shake Shack


對於美食,不管是高價或是低價,三星餐廳或路邊小販,如果有機會我就會嘗試,來者不拒。在紐約,米其林評鑑上的三星餐廳像是Per Se、Bouley或是Daniel,在人生還沒飛黃騰達時就有幸成為座上嘉賓,端賴家人所賜;中價位餐廳,最受紐約客歡迎的像是Union Square Café、Gramercy Tavern,或是Peter Luger Steakhouse和 Keens Steakhouse,在多次造訪紐約的情況下,也能夠一嚐盤中飧。

然而,如果到紐約來,沒有吃吃看他們的漢堡,這種低價位,在美國大為流行,且成為世界最為流行食物之一的漢堡,則沒有辦法一窺漢堡飲食文化之一二。

起源

很多產品、食物和創意並非源自美國,然而卻能成為美國人的一部分,或是被認為是美國的特色之一,漢堡也是如此。

根據Josh Ozersky的《漢堡的歷史》(The Hamburger: A History),漢堡的確是從德國的漢堡而來,一種德國移民留在美國的遺產,Hamburg Steak,將牛肉剁碎的吃法是在十九世紀的德國漢堡相當流行的常民食物。
 然而,將碎牛肉餅包在麵包之中的吃法,究竟在美國何地開始則有不同的說法,威斯康辛的「Hamburger Charlie」據說他在1885年賣出第一個麵包夾肉球的漢堡,而康乃狄克、俄亥俄州都有人宣稱在同一時期製造出了「第一個漢堡」。

甚至連政治人物都跳出來參與漢堡之父的爭奪戰,奧克拉荷馬(Oklahoma)州的州長在1995年還出來宣布Tulsa是第一個「真正的漢堡誕生地」,1891年Oscar Weber Bilby在Tulsa賣出了第一個漢堡。

好吧!美國人真的很無聊,但從漢堡的主權爭奪戰可以看出漢堡在美國食物之中的重要性。在二十世紀開始之後,漢堡如何流行起來的呢?如果沒有一個廣大的基礎,不可能成為常民的美食。

當福特汽車開始以生產線大規模製造汽車之後,大量的美國人擁有汽車,外帶的需求也就跟著成長,White Castle成為第一家漢堡連鎖店,在美國開起多家的分店。Ray Kroc於1955年在伊利諾州的Des Plaines開了第一家麥當勞(McDonald),後來成為橫掃全球的速食店。
 漢堡就像是美國所宣揚的很多價值一樣,他不貴、不特別或是稀奇,平等、廉價、快速、缺乏品味,迅速滿足對於肉食的需求,而且每個人都消費得起,這些理由似乎都可以用來批評漢堡,但同時也可以說是漢堡的優點。

食物史家Elisabeth Rozin在The Primal Cheeseburger: A Generous Helping of Food History Served on a Bun 這本書中以精準的筆法說出漢堡的箇中三味:「漢堡的意義在於某種渴望牛肉的共同需求,配上香氣、調味、柔軟和多汁,以廉價且容以取得的方式,在一塊不起眼的肉餅之中蘊藏著肉質、牛肉以及鮮美的油汁。」或許漢堡唯一不適合的是那些素食的追求者。
 在紐約的餐館中,從路邊攤、麥當勞、酒吧或是到Nougatine這種三星餐廳都有漢堡,廉價到最高級的餐廳,上千家的漢堡,能夠獲得紐約客青睞的漢堡是哪些呢?

Zagat、NY Times或是各式各樣的美食評選中,在大蘋果的最佳漢堡(Big Apple’s Top Burger)的投票中,雖然選出的餐廳不一定相同,但有兩家在各式各樣的榜單當中都會得到紐約客的青睞:Burger Joint和Shake Shack。
 Shake Shack和Burger Joint,兩者都有一些共通的優點,也有獨自的特色。既然漢堡是平價的食物,可以迅速提供對於肉食(特別是牛肉)的滿足,所以評比也應該從價格、肉質這兩個重點加以觀察,再來就是麵包的選擇、生菜和醬料是否與漢堡肉搭配等其他的細節。接著則是用餐的環境,雖然不要求高雅的裝潢,至少要整齊、清潔,如果還有適合用餐的輕鬆氣氛,就更好了。

Burger Joint

即將邁入第十年的Burger Joint已經數年獲得大蘋果的最佳漢堡,一般以為漢堡這種平價的食物,會在路邊不起眼的小店之中,但Burger Joint卻在連鎖高級飯店Park Meridian之中。走進飯店的大廳,會以為在這裡販賣的漢堡是不是加入了鵝肝還是甚麼高級的食材。

然而,在大廳逛了一圈卻還看不到Burger Joint的蹤影,仔細一看,接待的前台旁約略看到一個漢堡的霓虹燈,有個小門,小門之後是間燈光昏黃,擺設簡單的用餐空間,昏黃的燈光看起來像是個酒吧,開放式的廚房已經看到發出滋滋聲響的漢堡肉。
 聽說這裡每天可以賣出將近1200個漢堡,這麼小的空間中,很難想像人多的時候會是甚麼情況,幸好我在一開店時就進來,店內只有三分之二滿。

漢堡的菜單相當簡單,種類只有牛肉漢堡和起司漢堡,告知服務生漢堡肉的生熟程度,選擇番茄、萵苣或是黃瓜等餡料,我選擇的方式是全加。

或許在大飯店中,Burger Joint的裝潢顯得有點反差,它比較像是輕鬆簡單的食堂,而這恰好也是漢堡的特色所在,帶著一種粗曠的感覺。牛肉在烤過之後,肉汁仍然相當鮮美,而且在邊邊還有點烤焦,油膩多汁,麵包或許平淡無奇,但不做作、隨意的氣氛,或許就是這樣的感覺才投紐約客所好吧!


Shake Shack


如果說Burger Joint的簡單、粗曠,帶點吃漢堡那種單純對於肉餅的要求,那Shake Shack的經營方式則是另外一種。要了解Shake Shack,就必須認識其經營者:Danny Meyer。

如果不知道Danny Meyer,可能說不上懂得紐約的美食,他是紐約當代美食餐飲集團的傳奇。跨足漢堡的經營之前,旗下所擁有的餐廳包括: Union Square Cafe、Gramercy Tavern、Blue Smoke and Jazz Standard、The Modern、Cafe 2 and Terrace 5 at MoMA、Maialino、 Untitled at the Whitney Museum、Union Square Events和Hospitality Quotient。

這份名單的前兩者大概都是Zagat調查上前十名最受紐約客歡迎的餐廳,他的餐廳不是連鎖店,每家都有自己的特色,但共通的特點在於都很受歡迎。價格上不算是高級的星級餐廳,但烹調都在水準之上,適合一般聚會的好餐館。

Danny Meyer或許就是有這樣的能力,將一般的美國菜式,不管是牛排、羊排或是鮭魚,一般家庭常做的菜,運用一些烹調方式,讓你覺得不同,但又不會像高級的餐廳般那樣難以接近,Shake Shack的漢堡也是如此。
 一兩年前在巴黎的高級餐廳中,有些三星廚師嘗試用一些昂貴的牛肉,精挑細選的鵝肝,搭配純麥的麵包,做出「高級」的漢堡,要價不斐,就好像在國賓飯店吃滷肉飯一般。但這不是Shake Shack的策略,它讓漢堡提升,好吃、稍微精緻一點,比起麥當勞的貴一些,但仍然平易近人。

在紐約的Shake Shack已經展店了數家,並且漸漸的向外拓展版圖,雖然總是大排長龍,但始終維持乾淨、整齊的環境。麵包柔軟卻有嚼勁,漢堡肉結實,烤過之後再炸過,鎖住其中的肉汁,酥脆的外皮,搭配新鮮的蔬菜和番茄,一口咬下,柔軟、酥脆、肉汁的甜美和蔬菜的鮮甜,混合在一起,提升了漢堡的味覺感受與享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