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的「龐克:從混亂到服裝」(Punk: from Chaos to Couture)


「龐克」就像很多名詞一樣,一開始的意涵隨著時代的改變,漸漸滲透到各個角落和不同的文化之中。就如同今年五月到八月在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的展覽:《龐克:從混亂到服裝》(Punk: from Chaos to Couture)。大都會博物館的執行長Thomas P. Campbell指出:「龐克不是一時的流行現象,它是一種態度、文化和美學。」

媒合龐克展在大都會展出的重要人物是服裝學院(Costume Institute)的Andrew Bolton,他指出龐克此次展覽的概念:「龐克在音樂圈成形,但接著卻如煽動者般啟發了時裝界,設計師從中挪用無政府主義和造反、破壞、對抗的精神,而龐克族的D.I.Y.實踐也影響了高級時裝的訂製傳統。我希望呈現龐克文化與其符號象徵,如何從音樂跨界時尚並造成巨大影響,轉化為長遠深厚的時裝美學。」
在英國所掀起熱潮的龐克音樂,與當時英國的環境與青年人的憤怒有關。70年代的英國或許和現在有點類似,經濟蕭條,高度的失業率,尤其是年輕人的失業,而六○年代象徵年輕人運動的搖滾音樂與嬉皮也逐漸地商業化,搖滾偶像都賺了大錢,缺乏了反叛與純真的精神。

維京唱片在1975年簽下性手槍(Sex Pistols),他們的專輯God Save the Queen,將女王伊莉莎白的嘴巴以性手槍的標籤封著,作為對英國政府、社會與文化的發洩與憤怒。性手槍的表演方式相當驚人,甚至充滿暴力,向觀眾吐口水、尖叫、有時還打起架來,分不清楚表演者與觀眾的差別。
「龐克」從來就沒有一套立場、或是主張,但具有「態度」,或許讓人感覺到他們的憤怒、暴力與衝撞,進而質疑腐朽的社會體制與文化傳統。

咆哮的聲音、憤努的情緒可以展現青年人的憤怒,身體的裝扮、服飾自然也是一種表達的方式。青年們在身體上穿環、吊掛金屬鍊,穿著刻意撕破的牛仔褲、腳踏皮靴,將頭髮染得五顏六色,或是弄得像刺蝟。
服裝通常是展現某種階級、性別和品味的象徵,或是自我訴求的表現,在龐克的服裝訴求上看不到男與女的差別,將既有的衣服重組或是撕破則帶有漠視衣服所代表的界線。

龐克音樂與衣服的結合,打從一開始就成為一種青年人次文化的具體實踐。性手槍樂團的經紀人麥爾坎•麥克勞倫和妻子薇薇安‧魏斯伍德(Vivienne Westwood)在倫敦開設服飾店,將之命為SEX。
服飾的具體想法企圖打破當時的審美概念和對於服裝的想像,以「衝突打扮」(confrontation dressing)的概念將舊的衣服重組,不規則的剪開或是撕裂,再以別針扣上,有時再搭上象徵優雅的紳士帽,凸顯其中的矛盾。

打破高級文化與低級文化的差別,透過服裝進而質疑區分界線的社會和文化體制,大都會美術館的「龐克」展或許也帶有這樣的想法,在大都會美術館這樣放著「高級」藝術的地方,將街頭的龐克帶進美術館。
麥爾坎•麥克勞倫和薇薇安‧魏斯伍德當時在倫敦的店也被重現在博物館之中,作為龐克的教母,薇薇安不將自己視為設計師,「而是一個透過穿著來質疑腐敗現狀的人。」(but as someone who wished to confront the rotten status quo through the way I dressed)

在接下來的四個大展廳中,每一廳都有其主題,展現龐克從70年代到今天在服裝上的啟發與影響,由於時裝學院促成這次展覽,所展出的服裝超過100件。展示的服裝有一系列原始龐克的經典造型,其餘的則是受到龐克運動的啟發,不一定每個設計師都具有龐克的精神,或是有龐克的文化與社會態度。
四大展廳的主題分別是: “d.i.y hardware”、 “d.i.y bricolage” 、 “d.i.y graffiti and agitprop” 、 “d.i.y destroy”。

在高級服裝界,1977年Zandra Rhodes將婚紗撕裂之後,再以別針串起,成為龐克運動和高級服裝混合的開始。當今知名設計師Karl Lagerfeld、Christopher Bailey、Marc Jacobs和Jean Paul Gaultier的部分作品中或多或少都帶點龐克的風格,像是迴紋針、鉚釘、或是金屬的元素。也可以看到最近加勒斯‧普(Gareth Pugh)運用大量的垃圾袋,編織成高級服裝,打破對於高級服裝的想像。
時至今日,每個人對於龐克都有一點模糊的認識,也有自己的看法,加入鉚釘、別針或是金屬等風格的衣服是否就代表「龐克」,就我的想法來說,大都會本次的展覽著重在時裝的呈現,而不是龐克的精神。龐克充其量只為這些服裝點綴性地加入了一些裝飾。作為當年龐克精神的代言人,魏斯伍德對於這次的展覽有這樣的看法:「我覺得這很可笑。我還特別討厭那些美國記者。每次龐克風潮一來,他們就拿我出來炫耀。」

服裝的分析,看Fashion Memo: http://fashionmemo.blogspot.ca/2013/07/met-punk.html

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幸福」的追求


這其實是一封情書,只是我寫得很拗口,拐彎抹角的,一點也不坦率,結婚一周年的日子,送給我的愛妻!

七月八號出版的時代雜誌,主題是「幸福的追求」(The Pursuit of Happiness),一個亙久不變的主題。

幸福不僅是結婚時對新人的贈言,也不只是父母對於子女人生的期許,它也是哲學家、科學家和心理學家研究的主題。
 
除此之外,幸福對於一個政府而言、一個社會的公民而言,也是很重要的議題,甚麼是幸福社會呢?有些政府會將GDP的成長和人民的幸福指數畫上等號,經濟或是財富很重要,但不會是關鍵的因素。
以加拿大而言,在調查之中顯示,幸福感最強的省分大部分是居住在像紐芬蘭或是新斯科西亞等較為窮困的省份,最為富裕的省分像是安大略或是不列顛哥倫比亞的人民卻覺得自己最不幸福。
 
加拿大本身就是較為富裕的國家,窮困的省分比起第三世界國家而言,人民的物質條件和經濟狀況也富裕許多,並不是真的相當窮困。而是在較為富裕的省分,貧富差距較大,彼此之間的比較心態也就較為強烈,有了比較,似乎才是不幸的源頭。
 
哈佛大學的前校長柏克(Derek Bok),在2010年出版了《幸福的政治:政府可以對幸福的新研究中學到甚麼?》,不同學科的學者分別對於幸福都有自己的看法,柏克的這本書沒有甚麼新見解,但綜合地將過去對於「幸福」的研究做了摘要,像是有名的「伊斯特林矛盾」(Easterlin Paradox)。
南加大的教授伊斯特林在1970年代所發表的《經濟增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他在大量的調查之中發現,在同一個國家之中,富人的幸福感通常比起窮人高,但是如果進行跨國的比較的話,窮國的幸福感則和富國差不多,報告的結論一樣指向在相同的社會下,因為有比較,產生相對的剝奪感,才會造成不幸福的感受。
 
為什麼財富的增加不會讓人感到更幸福呢?這個問題似乎不需要哈佛大學的校長才能告訴我們,很多的寓言故事當中都已經不斷地提醒我們,從美國人的收入而言,過去四十年中,扣除通貨膨脹,美國人的收入的確比起以前來得高,居住的房屋面積也比以往增加了50%,汽車的數量增加了一億兩千萬台,但是幸福感卻沒有增加。
從個人的心理層面而言,財富或許是重要的因素,但不是關鍵的條件。曾經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卡恩曼(Daniel Kahneman)提出一種心態,稱為「快樂水車」(hedonic treadmill),指的是一種無止盡的忌妒心理,卡恩曼指出當人們更有錢時,期望也水漲船高,嚮往更高檔、更為奢侈的消費,人有如站在一台旋轉的水車之上,雖然累積財富,但也無法獲得幸福和滿足。
 

卡恩曼在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市和法國勒恩市取樣調查,要求受訪者評估一天生活當中的特定情緒與幸福感受,結果發現最能影響快樂程度的關鍵因素是「相處的對象」,薪水的高低和工作壓力反倒是其次的因素。在平日生活中,最令人感到幸福與快樂的事是做愛和人際關係,與不同的人相處分別會有不同的快樂程度。

卡恩曼的研究和我對於人生的體會也相當類似,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們在大家的祝福下完成了結婚的儀式。如果問我一年來的生活是不是「幸福」?在卡恩曼的量表中,我會打上最高分。
 
一個在異鄉求學,正在撰寫博士論文的學生,一個在正在找工作的年輕設計師,尋找自己的風格與路線。我們除了家人的支持、老師的幫助,沒有太多的財富,不是太多外在的條件,而是我們對於彼此的感情,才讓我們感到幸福。

財富當然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是我們專業所獲得的報償,是增進我們關係的條件,花錢的方式是讓我們愛的人感到幸福。

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國度,生活豐富、充實,但是沒有與妳在一起,就喪失了意義、缺少了幸福的關鍵。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Belle and Sebastian at Salle Wilfrid-Pelletier, Place des Arts, Montreal, July 5th 2013

有一種音樂帶著清新、卻又讓人悲傷,彷彿是理解人生的諸多挑戰,以一種溫柔且輕鬆的方式唱出,令人更加動容。
 
一陣子沒有聽Belle & Sebastian了,記得以前播放《If You’re Feeling Sinister》的專輯時,陶醉在主唱Stuart的歌聲之中,他略帶害羞的氣質,旋律雖然輕快,歌詞中總是帶點哀傷。
Belle & Sebastian來自蘇格蘭的格拉斯哥(Glasgow),樂團之中沒有Belle,也沒有Sebastian,是一支編制很大的樂團,於1995年成立,當時的年輕成員都是來自於Stow College的同學,其中包括:Stuart Murdoch(吉他,主唱)、Stuart David(貝斯手,後來離團,成立Looper樂隊)、Sarah Martin(小提琴與女聲)、Steve Jackson(吉他手,也擔任vocal的部分)、Chris Geddes(鍵盤手)、Richard Colburn(鼓手)與Mick Cooke(小喇叭手)。
 
雖然編制很大,音樂卻相當簡單,從他們對於Bob Dylan的崇敬來看,多少受到其民謠搖滾(folk-rock)的影響。在民謠的風格中,又有點chamber pop的別緻風味,身處蘇格蘭的Belle & Sebastian,或許還受到了北方靈歌的影響(northern soul)。
 
團名來自法國的兒童影集,Belle & Sebastian 是一個男孩和狗成長的故事,成長雖然是好事,但不一定充滿開心的事,開心之中也會有一些悲傷,Belle & Sebastian的音樂也是如此,親切沒有距離,卻又感性的烙印在心中。
帶點民謠的曲風,卻總是令人耳目一新,編曲雖然華麗,卻具備清新的特質,應該和團員們的年輕心態有關吧!雖然已經出道將近二十年,團員們都已經是中年人了,卻始終帶點青春芬芳的氣息。
 
Belle & Sebastian的歌曲特殊之處,或許在於他們巧妙地將不同的樂器融合在一起,一首歌曲除了一般搖滾樂團的吉他、貝斯、鼓和鍵盤之外,還有小喇叭、木琴、長笛、小提琴、大提琴或是打擊樂器。
來自蘇格蘭的傳統,使我想起早逝的蘇格蘭民謠歌手Nick Drake,纖細、害羞又敏感的靈魂。
 
Belle & Sebastian歌曲主題十分貼近生活,是愛情的感觸、是夢境無意識的紀錄、是對於無奈生活的浪漫幻想,在〈I Didn't See It Coming〉唱著想去旅行卻沒錢,那就心轉境轉,不要搭飛機、改搭火車吧!沒有車,就租一台吧!小提琴手Sarah Martin輕柔的嗓子,可愛輕鬆的編曲,浪漫的幻想:
 
Make me dance, I want to surrender
Your familiar arms, I remember
We've been going transcontinental
Got no car, we just take a rental
But we don't have the money
(money makes the wheels and the world go round)
Forget about it, honey
Make me dance, I want to surrender
Your familiar arms, I remember
Everybody's talking about you
Every word's a whisper without you
But we don't have the money
(money makes the wheels and the world go round)
Forget about it, honey
Trouble's never far away when you're around
I didn't see it coming

I'm just not in the running
Take me on a train 'cos I'm not flying
I can see the world from a different side
Read about us in the morning papers
When we make it alive

I didn't see it coming
I'm just not in the running
And we don't need a lifetime
We're following the right line
 
每一首歌都是生活的一則小故事、一段觸及人心的生活札記、一個浪漫的白日夢,Norah Jones在《Write About Love》這張專輯之中,還與他們合作一首〈Little Lou, Ugly Jack,Prophet John〉描述一個愛幻想的女孩,感嘆找不到像Lou Reed、Jack Kerouac、John Lennon一般的文藝青年。
 
Belle & Sebastian到目前為止總共出了八張專輯和一張精選輯,最早一張《Tigermilk》在1996年錄製時,只是同班同學們為了大學畢業所錄製的紀念品,歌詞描述了學校、人生與感情,沒想到推出之後大賣,使他們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在1998年的《The Boy with The Arab Strap》更拿下全英音樂獎,2000年之後又發行了《Fold Your Hands Child, You Walk Like A Peasant》(2000)、《Dear Catastrophe Waitress》(2003)、《The Life Pursuit》(2006)與《Write about Love》(2010)四張專輯。

沒有想到在我居住的城市聽到Belle & Sebastian,蒙特婁一年到頭世界級的歌手來來去去,上次Belle & Sebastian親臨此地是2006年,為了The Life Pursuit專輯的宣傳,相隔七年,此次在國際爵士音樂節的邀請之下,在音樂節的最後一天演唱。
Belle & Sebastian不算是爵士樂團,但爵士音樂季除了爵士以外,也充滿各式各樣的音樂類型。Belle & Sebastian三年沒有推出新專輯,從過去的專輯之中挑選出15首作為今晚演出的曲目。
 
對於Belle & Sebastian來說,蒙特婁是Leonard Cohen的城市,他是音樂史上的傳奇,同時是歌手,也是詩人,在表演時也朗誦了一段Cohen的詩。
當晚所演奏的曲目之中,每一首似乎都琅琅上口,都曾在CD之中聽過,但是現場的魅力如此之大,使得每一首歌曲對我們而言都是新歌,都是一次新的感動。有時當我們對望時,眼眶都帶點感動的淚水,人生雖然充滿挑戰,幸好我們還有Belle & Sebastian!
2013年7月5日Belle & Sebastian蒙特婁演唱曲目:

1.      Judy Is a Dick Slap
2.      I’m A Cuckoo
3.      Another Sunny Day
4.      The Stars of Track and Field
5.      Dirty Dream Number Two
6.      To Be Myself Completely
7.      Lord Anthony
8.      (Unknown)
9.      Piazza, New YorkCatcher
10.  Your Cover’s Blown
11.  The Model
12.  I Didn’t See It Coming
13.  The Boy with the Arab Strap
14.  Legal Man
15.  Judy and The Dream of Horses

Encore
Get Me Away FromHere, I’m Dying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花都魅影 Holy Motors

 如果經常與某個人或是某些人說話,不知不覺的就會習慣某些用語,沉浸在相濡以沫的氣氛之中,而無法習慣圈子之外的說話方式。
 
觀影的習慣也是,如果習慣好萊塢的電影,或許就會對其它國家和文化的電影產生不適應。

電影該怎麼拍,該怎麼說故事,本來就是應人而異,只是當固定的敘事方式為人所熟悉,對於其它說故事的方式就會感到不適應,尤其是風格上獨特、敘事方法特殊的法國導演雷歐‧卡霍(Leos Carax)。
卡霍的作品不多,但每部作品的風格都相當特殊,除了是個導演之外,也是影評家和作家,對於電影和電影史相當熟悉,看他的電影,同時也在看他喜歡的電影,1986年的《壞痞子》(Mauvais sang)以快速且夢幻的步調講了一個令人醉心的愛情故事,故事鋪陳的方法很明顯的受到高達《斷了氣》的影響。

1991年的《新橋戀人》,茱麗葉.畢諾許在電影當中飾演患有眼疾的富家千金,由於被男友拋棄,隨波逐流的自我放逐。改變就在新橋上露宿時,遇到了流浪漢鄧尼斯拉方,兩人之間產生了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被世界所遺棄的兩人,由於愛情而相互憐惜。故事的情節雖然老套,但是李歐‧卡霍的敘事方式使得整部電影相當細膩且感人,尤其是男主角在煙火中狂歡的夜晚,影像的效果燦爛而使人難忘。
李歐‧卡霍不是只以愛情為主題的導演(楚浮一輩子透過電影詮釋愛情),在《東京狂想曲》(TOKYO!)之中,三個導演分別以不同的角度詮釋東京,李歐‧卡霍透過一個獨眼怪人觀看這個城市,從地下水道浮出的怪人,在市區橫行,破壞秩序井然的東京,怪人吃錢,摧毀名店街上的精品,不說人類的語言,踐踏金錢所包裝的世界。

2013的新片《花都魅影》說的是演員的工作、說的是電影中的電影、說得是影像與現實、說得是假面的人生。

從暗黑的房間中醒來,導演李歐‧卡霍尚未關機的電腦還放映著電影,厚重的窗簾傳來海鷗的聲音,李歐‧卡霍在牆上摸索,推開隱藏的門,穿過通道,連接電影放映室,螢幕中放映著金維多(King Vidor)的《群眾》(The Crowd),觀眾似乎都被催眠,沉沉的入睡。
電影一開場似乎就預告著整場電影就是李歐‧卡霍的夢境。

每一段的情節都各自獨立,也互相連結,主角被賦予各式各樣的演出任務,從街邊乞討的年邁老婦、黑幫殺手、實驗劇的表演者、獨眼怪人、垂死的父親……等。

穿梭於各個角色,他所搭乘的白色豪華禮車就是換裝舞台,而巴黎就是他的表演場所。
主角奧斯卡(Denis Lavant飾)接受任務,全心全意的投入各個角色,在車上梳妝打扮,換上假髮或是戴上頭套,一下車就是另外一個人。演員是個工作,但卻是個投入感情的工作,感情需要投入卻不能夠陷於感情之中而無法自拔,因為下一場戲馬上就要開始,不同的情緒得迅速轉換。

「有時候一天只殺一個人是不夠的」,在第五段時,奧斯卡的任務是到倉庫刺殺西奧,兩人互砍,最後躺臥於血泊之中,最後兩人的臉一模一樣,無法區分彼此。
 
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不同的情節,不同的生命,來往於一場一場戲之間,真實與電影的人生,現實與影像之間的界線難以區分。
「你還喜歡你的工作嗎?有人說你最近有點累。」哪一個才是真實的自我?哪一個都不是,換個臉孔、變了裝扮,就是另一個角色、另一個故事,在戲中殺人、生病、死亡、跳樓,或是觸動了真情,也都只是一場工作。

電影最後,駕駛白色禮車的女司機步出轎車之前,結束一天的工作,她帶起了面具,回到現實的人生。不只演員,似乎現實人生也充滿了偽裝。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漂浪人生:《在路上》(On the Road) 小說與電影

2012和2013年於全球不同國家上映的電影《在路上》(On the Road)改編自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六十多年前的小說。

凱魯亞克的《在路上》是20世紀美國文學史上傳奇的一頁,當時的評論家將這本書視為撼動時代的革命。

或許是這本書太過耀眼,成為凱魯亞克的包袱和絆腳石,凱魯亞克後來所出版的一些詩集和散文都無法超越,《在路上》和凱魯亞克兩者成為彼此的代名詞。

提倡愛與和平的嬉皮,在反抗體制的六○年代中,凱魯亞克的作品是當時年輕人的聖經,自由的靈魂、奔放的文字,成為年輕世代嚮往的指標。
1922在美國麻州出身的凱魯亞克,英文是他的第二語言,父母為魁北克的移民,家庭為信仰天主教的工人家庭,在家裡的溝通方式則是魁北克的法語方言。凱魯亞克因為橄欖球的優異成績得以進入哥倫比亞大學讀書,但卻無法在學業上有所表現,從哥大輟學,在紐約的不同場所打工。

然而,凱魯亞克對於文字的敏銳度使他很早就具有創作的慾望,他自稱11歲就完成了第一部小說。從哥大輟學後,年輕的歲月天天在紐約不同的酒吧中買醉,夏天則到美國不同的地方流浪,從紐約、舊金山到墨西哥。

《在路上》其實就是凱魯亞克的放浪歲月,是作者的自傳性作品,其中就是一連串的旅行,從1947到1950年,凱魯亞克和朋友在美國不同的地方旅行。他在美國來來往往於東岸與西岸之間,身上沒有幾個錢,餐風露宿,搭順風車,沒了錢就找個地方打工。在路上甚麼都可能,在路上沒有任何的界線,超越文化、性別和人際之間的藩籬。
就在1951年回到紐約之後,一直無法提筆書寫的小說突然文思泉湧,似乎像是為年輕歲月留下完整的紀錄,幾乎不眠不休的工作三個星期,完成《在路上》的初稿。

凱魯亞克本來打算出版兩本書,一本為「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另一本則是《在路上》,三個星期就完成了3英寸厚的草稿,密密麻麻的單行間距,沒有分段將近120英尺的長度,凱魯亞克如有神助,頃刻數萬言。

儘管修改了幾次,送交不同的出版社,都沒有得到回音。時代似乎還無法接受這個過於前衛的心靈與文字,尋尋覓覓出版社直到1955年,維京(Viking)出版社的Malcolm Cowley與凱魯亞克共同修訂這本書,直到1957年才得以出版。
與原稿相較,出版時的作品只有三分之一,修改大量的拼字錯誤,成為了可讀性較高的作品。

我看見這世代的精英們被瘋狂摧毀
飢渴而歇斯底里地赤裸
在破曉時分蹣跚走過黑人街道 
尋求一劑憤怒的毒

I saw the best minds of my generation destroyed by madness,
starving hysterical naked,
dragging themselves through the negro streets at dawn
looking for an angry fix

─〈Howl〉, Allen Ginsberg, 1955

亞倫‧金斯伯格的〈嚎囂〉(Howl),獻給凱魯亞克及「垮掉的一代」的年輕人,金斯伯格的詩作文體自由,穿梭不同的意識之間,主題涉及同性、性愛、幻覺與藥物等禁忌。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雖然很多帝國都被打垮了,但傳統文化、主流的意識形態都還沒有推翻與重塑。

一個世代都有一部代表性的小說,海明威的《旭日東昇》(The Sun also Rises)成為1920年代「失落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紐約時報的書評將凱魯亞克的《在路上》視為「垮掉一代」的代表作。

凱魯亞克和金斯伯格為後來的六○年代開啟了一扇窗戶,《在路上》出版之後成為美國與西歐國家最為暢銷的書,維京出版社開始推出凱魯亞克的不同手稿,使得他有較多的自由在不同的文體之間創作。
「自發性的文體」(Spontaneous Prose)是凱魯亞克的一種創作文體、一種意識的流洩,將心裡所思所想無隱藏的記錄下來,一種高度自溺、個人化的文體,似乎不在乎讀者似否能夠理解。在凱魯亞克所出版的47本書中,沒有一本的成就可以超過《在路上》,他在35歲就達到了人生的高峰,成為時代號角,然而,對於凱魯亞克而言,人生彷彿到了高點就開始走下坡,在四十幾歲就因酗酒過度而死。

電影

曾經拍過《教父》和《現代啟示錄》(Apocalypse)的導演法蘭西斯‧科波拉(Francis Coppola)在1957年時讀了《在路上》,還是高中生的他就對這本小說情有獨鍾。
1978年,柯波拉在執導完《現代啟示錄》之後,買下了《在路上》的版權,他想自己執導這部電影,但是發現他不行。面對一本結構性不完整的小說,一本詩的文字,大導演柯波拉懼怕無法完整的將其中奔放的熱情、自由的靈魂表現出來,影像化只會毀了這本作品。

柯波拉幾十年來斷斷續續地找了一些導演和編劇,嘗試將這本小說影像化,然而似乎都達不到他的要求,無法符合對於「垮掉的一代」的想像。

直到2004年柯波拉看到Walter Salles的電影《革命之前的摩托車之旅》,將切‧格瓦拉(Che Guevara)的日記搬上大銀幕。
56歲的Salles第一次接觸到《在路上》是在巴西就讀大學的時候,當時的巴西還在軍事獨裁政權的統治之下,言論控制、出版上的管制都使得年輕人對於自由相當渴望。《在路上》以一本美帝的禁書在學生之間流傳著,似乎成為一種解脫束縛的象徵。

在Salles拍攝《革命之前的摩托車之旅》時,也曾不時的參考《在路上》,切‧格瓦拉的革命是一種政治與制度上的自由,而《在路上》則是一種文化上的革命。

Salles和寫腳本的Jose Rivera為了將《在路上》放上大銀幕,後製的調查工作將近三年,他們訪問尚在人世,且熟悉凱魯亞克本人的朋友們,還一一的對於凱魯亞克當年的路徑親自走訪。
《在路上》的影像化與小說最大差異在哪裡呢?Salles在2005年拜訪了凱魯亞克的遺產繼承人,至今他還保存著凱魯亞克的原稿,讀了第一段,Salles知道了電影的方向。

出版的小說第一段是: “I first met Dean not long after my wife and I split up.”
何穎怡的中文翻譯是:初識狄恩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後。

原作的第一段是: “I first met Dean not long after my father died.”

對於凱魯亞克本人而言,兩者都是事實,但Salles認為凱魯亞克開始流浪的關鍵是為了找尋父親的形象,不只是凱魯亞克,小說中的Dean也是如此,無止盡的流浪似乎源起於缺席的父親。不管是好的或是壞的,少了父親的形象,如何走出自己、找到自我,成為流浪的起點。

Salles的電影讓我可以想像40年代末期的美國,在高速公路發達之前,美國人雖然在同一個國家裡面,但各地的文化都不盡相同。而且,雖然有著時代上的跨距,但電影將凱魯亞克的小說重新帶出每個時代年輕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新一代的年輕演員Kristen Steward和Sam Riley (曾經在Control之中扮演傳奇樂團歌手Ian Curtis的角色),吸引了一些從來沒有讀過《在路上》的觀眾。


雖然很多事情在凱魯亞克的時代或許是前衛、放浪的生活,65年後的今天,社會或許不一樣了,但對於年輕的觀眾而言,透過旅行、冒險、浪跡天涯,尋求自由,追求獨立,或許是個永恆不變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