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選舉相當精彩,兩性、經濟、黑幫、學運和槍擊,此外還加上魁人黨上台以後,加拿大與魁北克政府針對魁北克文化自主的問題,都使得政治的局勢變得不安穩。由於執政的自由黨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還要調漲省內的學費,從今年春天開始,魁北克二十萬的學生走上街頭,其他黨派趁機攻擊自由黨處理學生示威行為的不當。稍早之前,自由黨內的官員還因與財團掛勾,爆發官員貪污的問題,現任的省長在焦頭爛額之下,本想透過提前選舉以扭轉局勢。不料不從人願,輸掉了選舉,也讓出了省長的寶座,讓魁人黨的主席馬華成為魁北克第一位的女性省長。
在當選演說的時候,馬華仍然明確的主張魁北克未來將朝向獨立的國家邁進,然而在少數政府的情況下,她的主張實現機率不大,甚至要推動獨立公投也不大可能。比較有可能的則是爭取談判的機會,加強對於省內政治自主的控制,甚至在移民政策和外交事務上,爭取更大的空間。
從歷史的縱深而言,魁北克與加拿大充滿大大小小的衝突,已經不是新鮮的事了,兩者之間可以說是法國和英國在美洲殖民地的延續,民族情緒與歷史恩怨也在新世界上演,也發生過流血的衝突。然而,幸運的是,從加拿大聯邦成立之後,兩者之間的衝突則以上談判桌的形式解決。
加拿大近半世紀以來最主要的政治爭議之一即為魁北克問題,從1960年代至今,魁北克與加拿大聯邦之間的協議不斷:1964年查洛鎮會議 (Charlottetown Conference of 1964 )、1971年維多利亞會議 (Victoria Conference of 1971) 、1981年渥太華會議(Ottawa Conference of 1981) 、1987年密契湖修憲協議 (Meech Lake Accord on the 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of 1987) ,以及1992年查洛鎮修憲協議(Charlottetown Accord on the 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of 1992) 等。在1980年和1995年,魁北克兩度推動獨立公投以追求主權的獨立。
不管是協議或是公投,魁北克與加拿大政府兩者之間都以和平、民主和溫和的方式進行衝突的解決。台灣沒有這麼幸運的鄰居,中國政府一向都是以武力、獨裁和激進的手段處理衝突。
對於加拿大聯邦而言,面對魁北克的分離運動,透過談判,希望維持加拿大聯邦的完整性,有條件的尊重魁北克人對於文化自主的追求。另一方面,魁北克人則是希望保障魁北克這樣一個以法語為基礎的社會,透過主權的獨立,其所形成的文化能夠得到尊重與制度性的保存,以確保魁北克的特殊文化。
獨立公投雖然始於1980年,但魁北克人的認同由來已久,在18世紀上半葉左右,從大西洋北岸到五大湖岸,法國來的探險家、農民和毛皮商人在這塊土地上居住並且繁衍後代,這些移民相對於說英文和信仰新教的鄰居,以說法文及信仰天主教為主,和北美的新英格蘭相鄰,這塊土地稱之為「新法蘭西」(Nouvelle France)。
英、法在在北美的殖民地因為土地的紛爭和毛皮壟斷權的因素,爆發了七年之戰(Seven Years' War),戰敗的法國在巴黎和約之中將魁北克割讓給英國,信仰天主教、說法語的新法蘭西人從此在英國王室的統治下。身處於北美的新教徒環境與英語的語境之中,魁北克人並沒有喪失他們的信仰與語言,相反的,在這樣的環境之中,他們意識到了自己與周圍世界的不同,更加強固其文化特質。當美國獨立之後,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所剩無幾,最為廣大的地域就是加拿大,英國政府本想同化新法蘭西人,然而強烈的族群意識使他們與英裔的加拿大人之間始終衝突不斷。
英國國會於1792年所頒布的「憲法法條」(Constitutional Law of 1792),將聖羅倫斯河流域劃分為兩個部分,現今魁北克省西部及安大略省以英格蘭人為主的地方稱之為「上加拿大」(Upper Canada);現今魁北克省大部分地方及大西洋濱海地區,以新法蘭西人為主的地方稱之為「下加拿大」(Lower Canada)。這樣的劃分多少是顧慮到兩者難以融合的特質。在19世紀中葉以前,英國和法國的移民在加拿大不相上下,兩者的勢力相當,當英國移民大量進入加拿大之後,兩者的人口比例產生了不平衡,法裔人口沒有同化在英語族群之中,反而增加其危機感。
1867年英國國會通過「英屬北美法」(the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這是現代加拿大的前身,加拿大進入了準獨立前的自治領 (Dominion) 時代。原來的上、下加拿大合併而成的加拿大,進入自治領之後,劃分為以英語族群為主的安大略省,和以法語族群為主的魁北克省。首都渥太華就設立在兩省的交界,平衡族群間的利益還是清楚可見。
然而,當加拿大往西拓展至太平洋岸,成為一個具有10省的聯邦,原來的魁北克具有二分之一的重要性,現在只是10省之一。在立國初期,加拿大聯邦的基礎是建立在英、法兩個族群所簽訂的憲法之上,目前的10省則是後來擴充之後的結果。魁北克人認為,在聯邦成立之初,英語系族群與法語系族群為「兩個開國奠基民族」(two founding peoples) 的結合,而非10個省份所簽定的憲法契約。
因此,在這樣一個國家中,「兩個奠基民族」在憲法上的地位,應該平等。魁北克人認為加拿大聯邦是英、法族群後裔的合夥關係,不應與其他省份的地位相同,故在憲政地位上,應享有完全的否決權,並且因為魁北克特殊的語言、宗教和文化,在文化、教育和移民政策上,應由其政府主導。
對於加拿大聯邦政府而言,如果按照魁北克的意願,聯邦政府的主權勢必弱化,也無法說服英語的九省,其地位不如魁北克。
這次的選舉只能說同樣的歷史問題再度浮現,魁人黨所組成的少數政府,不可能有過度激化的舉動,畢竟以其32%的支持率,推動公投也無法脫離加拿大,成為獨立的國家。在經濟不景氣的當下,推出一個周全的經濟方案,顧緊大家的荷包,讓法語和英語族群在魁北克共同合作,才是一個保全之道。
認同、獨立不必然造成經濟不景氣,但經濟不景氣也不是獨立或分離運動所造成的,追求認同,尋求獨立,不會與好的經濟政策產生矛盾。
加拿大近半世紀以來最主要的政治爭議之一即為魁北克問題,從1960年代至今,魁北克與加拿大聯邦之間的協議不斷:1964年查洛鎮會議 (Charlottetown Conference of 1964 )、1971年維多利亞會議 (Victoria Conference of 1971) 、1981年渥太華會議(Ottawa Conference of 1981) 、1987年密契湖修憲協議 (Meech Lake Accord on the 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of 1987) ,以及1992年查洛鎮修憲協議(Charlottetown Accord on the 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of 1992) 等。在1980年和1995年,魁北克兩度推動獨立公投以追求主權的獨立。
不管是協議或是公投,魁北克與加拿大政府兩者之間都以和平、民主和溫和的方式進行衝突的解決。台灣沒有這麼幸運的鄰居,中國政府一向都是以武力、獨裁和激進的手段處理衝突。
對於加拿大聯邦而言,面對魁北克的分離運動,透過談判,希望維持加拿大聯邦的完整性,有條件的尊重魁北克人對於文化自主的追求。另一方面,魁北克人則是希望保障魁北克這樣一個以法語為基礎的社會,透過主權的獨立,其所形成的文化能夠得到尊重與制度性的保存,以確保魁北克的特殊文化。
獨立公投雖然始於1980年,但魁北克人的認同由來已久,在18世紀上半葉左右,從大西洋北岸到五大湖岸,法國來的探險家、農民和毛皮商人在這塊土地上居住並且繁衍後代,這些移民相對於說英文和信仰新教的鄰居,以說法文及信仰天主教為主,和北美的新英格蘭相鄰,這塊土地稱之為「新法蘭西」(Nouvelle France)。
英、法在在北美的殖民地因為土地的紛爭和毛皮壟斷權的因素,爆發了七年之戰(Seven Years' War),戰敗的法國在巴黎和約之中將魁北克割讓給英國,信仰天主教、說法語的新法蘭西人從此在英國王室的統治下。身處於北美的新教徒環境與英語的語境之中,魁北克人並沒有喪失他們的信仰與語言,相反的,在這樣的環境之中,他們意識到了自己與周圍世界的不同,更加強固其文化特質。當美國獨立之後,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所剩無幾,最為廣大的地域就是加拿大,英國政府本想同化新法蘭西人,然而強烈的族群意識使他們與英裔的加拿大人之間始終衝突不斷。
英國國會於1792年所頒布的「憲法法條」(Constitutional Law of 1792),將聖羅倫斯河流域劃分為兩個部分,現今魁北克省西部及安大略省以英格蘭人為主的地方稱之為「上加拿大」(Upper Canada);現今魁北克省大部分地方及大西洋濱海地區,以新法蘭西人為主的地方稱之為「下加拿大」(Lower Canada)。這樣的劃分多少是顧慮到兩者難以融合的特質。在19世紀中葉以前,英國和法國的移民在加拿大不相上下,兩者的勢力相當,當英國移民大量進入加拿大之後,兩者的人口比例產生了不平衡,法裔人口沒有同化在英語族群之中,反而增加其危機感。
1867年英國國會通過「英屬北美法」(the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這是現代加拿大的前身,加拿大進入了準獨立前的自治領 (Dominion) 時代。原來的上、下加拿大合併而成的加拿大,進入自治領之後,劃分為以英語族群為主的安大略省,和以法語族群為主的魁北克省。首都渥太華就設立在兩省的交界,平衡族群間的利益還是清楚可見。
然而,當加拿大往西拓展至太平洋岸,成為一個具有10省的聯邦,原來的魁北克具有二分之一的重要性,現在只是10省之一。在立國初期,加拿大聯邦的基礎是建立在英、法兩個族群所簽訂的憲法之上,目前的10省則是後來擴充之後的結果。魁北克人認為,在聯邦成立之初,英語系族群與法語系族群為「兩個開國奠基民族」(two founding peoples) 的結合,而非10個省份所簽定的憲法契約。
因此,在這樣一個國家中,「兩個奠基民族」在憲法上的地位,應該平等。魁北克人認為加拿大聯邦是英、法族群後裔的合夥關係,不應與其他省份的地位相同,故在憲政地位上,應享有完全的否決權,並且因為魁北克特殊的語言、宗教和文化,在文化、教育和移民政策上,應由其政府主導。
對於加拿大聯邦政府而言,如果按照魁北克的意願,聯邦政府的主權勢必弱化,也無法說服英語的九省,其地位不如魁北克。
這次的選舉只能說同樣的歷史問題再度浮現,魁人黨所組成的少數政府,不可能有過度激化的舉動,畢竟以其32%的支持率,推動公投也無法脫離加拿大,成為獨立的國家。在經濟不景氣的當下,推出一個周全的經濟方案,顧緊大家的荷包,讓法語和英語族群在魁北克共同合作,才是一個保全之道。
認同、獨立不必然造成經濟不景氣,但經濟不景氣也不是獨立或分離運動所造成的,追求認同,尋求獨立,不會與好的經濟政策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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